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具体规定如下:
首先,拆迁补偿费用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分类,根据单位建筑面积的价格来进行计算;
其次,周转补偿费用主要考虑到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临时居住需求,按照每家住户的人数每个月进行补贴;
最后,奖励性补偿费用则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的相关政策进行制定。
其中,房屋补偿费用(又称房屋重置费),其主要功能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者因房屋被拆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这部分费用同样是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分类,以单平米的价格进行计算。
至于周转补偿费用,它主要是为了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环境下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所时可能遇到的困难,这部分费用也是按照每家住户的人数每个月进行补贴。
最后,奖励性补偿费用则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能够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一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标准都将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进行制定。
具体的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