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夫妻间关于放弃抚养权的协议并未被视为具备合法的约束力。
然而,若在某一方主动选择放弃其对子女的直接监护责任后,另一方明确表示愿意且能够行使这一权利的话,则该协议并不为例。
原因在于抚养子女本就是身为父母应尽的法定责任与义务,他们有责任担负起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等多方面的职责。
同时,作为婚姻关系中的伴侣,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地分享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及保护的权利,并且共同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及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