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权赠与行为尚未正式实施、股份尚未来得及实体交予受赠方的阶段内,赠与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然而,若该协议已正式生效并实际交付予对方或已办理公正手续,那么赠与之决定便无法再改变。
唯独存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一时,赠与人方可取消赠与:
(一)受赠人对赠与人或其直系血亲和姻亲实施了严重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受赠人负有赡养赠与人且未尽到应有的义务;
(三)受赠人未能按照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履行自身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