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竞业禁止协议的有效期将不超过两年。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一期限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以根据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协商灵活调整。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劳动者需避免到那些可能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从事与其原先所在单位同类型的生产或经营服务活动,亦不能自行从事类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