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非法拘禁罪,是一种通过非法扣押、关押或者其他方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益的犯罪行为。
而敲诈勒索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胁迫或者威胁的手段,向受害人强行索取公私财产的严重犯罪。
这两种犯罪在构成要素上存在诸多相似之处:
首先,它们都涉及到了对人身自由的侵犯;
其次,在客观层面上,通常都会采取挟制或者威胁的手段来实现犯罪;
最后,这些犯罪的一般主体在主观态度上都表现出了明显的故意性。
然而,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也存在着本质区别。
敲诈勒索罪往往通过威胁或要挟的方式来强行获取他人的财产;
而非法拘禁罪则是通过拘束或者禁闭等强制手段来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
尽管这两种犯罪都有可能涉及到以暴力为手段对人身自由的限制,但是我们需要清楚地认识到,敲诈勒索罪的根本目的在于侵占他人金钱财富,而非法拘禁罪的目的绝非金钱财富这么简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