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哺乳期间离婚的案例中,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具体规定如下所述: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应由母亲进行直接监护,但倘若在此情况下母亲存在如下任一情形时,则可以将抚养权交由父亲行使:
(1)患有医学上认定难以治愈且会对孩子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性的疾病;
(2)虽然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条件和资源,却未能尽到作为家长的应负责任和义务,且为此问题男方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以及(3)由于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继续由母亲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
其次是针对父母双方同意将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交由父亲照顾,且不会因此对孩子的身心发展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的情况,此项请求也将得到法律上的许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