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针对从自用工之日起直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长内的时间点,有权主张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于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且在一年内未能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时,需向该劳动者逐月发放双倍工资作为补救措施。
对于任何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直接行为,应对从应当作出此决定的日期开始,每月向该劳动者额外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