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倘若对于补偿协议中所涉金额并不存在任何疑议,仅仅是未能如期得到协议中所示的那部分款项,那么您完全有权利向法院就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正式申诉。
2、在一份补偿协议达成之后,若其中一方面临着不履行其在该补偿协议中所约定义务的问题,则另一方面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对此行为提出诉讼控告。
3、因此,若是房屋拆毁部门未能依照双方所签订协议中的规定时间发放补偿款给被拆迁者,那么受害者可持有关协议文件前往法院提出诉求,请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