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亦称为著作权,规范了我们在使用他人作品时需征得作者授权,以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特别是版权)。
那么,在定义版权侵害的标准方面,主要涉及到以下三大要素:
第一点为存在实际的侵权行为——即当事人未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也没有依照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运用这份尚未公开的作品;
其次,行为必须符合违法性的条件,著作权是一种不可侵犯的权利,任何人均负有维护这项权益的职责;
最后,当事人在主观态度上应带有过错——这就是说,对于其作出的侵权行为以及由此可能导致的后果,其应有相应的认识且对此有所准备或预估,而这些过错通常体现为故意或者过失的两种表现形式。
总的来说,若要构成版权侵犯,行为人需要有具体的侵权行为并在主观态度上具有过错。
如若侵权成立,那么侵权方就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