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婚事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房产的分割并未形成直接关联性。
若在离异过程中成功争得子女抚养权,并不意味着便能取得房产的所有权。
在此情况下,当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可参考如下处理方式:
首先,如双方能够通过平等且自愿的途径对房产进行分割,需妥善处理子女抚养权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相关事宜。
因此,当离婚当事人共有共同房产时,可通过协商交流来寻求满意的解决方案。
换句话说,如果其中一方负责抚养子女,且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将房产交由子女抚养的那方所拥有,只要这一协议得到了彼此的认同,则这种分割方法就会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
其次,在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或者是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离婚房产的分割会依据以下准则进行:
1.确认房产是否为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
2.若房产为个人财产,将被判定为原产权所有者持有;
3.如果房产为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应该予以平均分配。
然而,对于房产以份额形式共有的情况,如果某一方承担了较大程度的费用,例如单独支付了房屋首付款,那么在分割房产时就需要按照双方各自承担的比例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