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针对婚姻破裂后涉及子女监护和抚养事宜的裁决,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度剖析与判断。
首要的步骤是参考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愿,如若两人能够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共识,则法院将严格遵循该共同决策。
然而,倘若双方未能就相关事项取得统一意向,法院将依照对子女最具利好性原则做出公正判决,主要定夺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配偶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子女的实际能力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儿童成长的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