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乃个人或机构在支付款项、接受物品之时,针对相关单位或个人所出具之具备法律效力之凭证性文献。
而借据则为明确债权债务关系之书面证明,通常由债务人亲自撰写并加盖印章,以示债务人已负有向债权人偿还借据上所载明金额之债务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一般而言,借据相较于欠条更为有利。《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