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满足特定特定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可以在短时间内从看守所取保获释,所依据的条件是其必需符合取保候审的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要获得取保候审,需要符合以下几个重要条件:
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另外,其也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只要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使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就可以考虑申请。
再者,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甚至有身孕,或者正处于哺乳期阶段,那么在此情形下,采取取保候审亦通常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此时也可以考虑提出申请。《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