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死刑应于由法院所指定之刑场或羁押地内进行执行,行刑之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枪决或注射两种。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死刑也可选择在特定且经法院同意的羁押地点执行。
同时,实施死刑之程序需由担任指挥者的审判人员加以核验并确保无误,同时要向犯人进行必要的验证及询问是否存在任何遗嘱、信函等事项,之后再移交给专门负责执行死刑之工作团队进行后续处理。
在执行之前若发现任何可能存在的错误,均需要立刻停止执行并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裁定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百二十五条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