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准许婚姻双方自行签署协议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只需要一起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相关登记便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整个过程,然而请不要忽视在此之前所可能产生的多次激烈争执以及各种繁琐的协商流程,同样也包括后续财产划分和交付等诸多细枝末节的事务所耗费的大量时间和精力。
若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离婚问题,那么所需耗费的时间区别将会显得尤为明显,最短仅需三个月,最长却可能长达一到两年之久,乃至更为长久。《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