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3条的相关规定,“贷款诈骗罪”(FinanceFraud)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贷款的行为。
这种犯罪形式通常采用虚构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伪造的经济合同、虚假的证明文件和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贷款担保,或者过度依赖抵押物价值进行重复担保,甚至使用其他不法方式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而且贷款数额较大,因此构成了金融犯罪的一种类型。
对于犯此罪的人,将面临相应的惩罚,具体来说:
如果个人实施这一罪名,除了可能被判刑之外,还须支付罚款。
司法解释认为,罚金数额在二万元到二十万元之间;
如果涉及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可被判处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仍需要支付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若是金额特别巨大且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能会被判刑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还得支付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没收财产。
情节严重的情况,通常指贷款诈骗的数额达到一万元以上,此外还有其他一些严重情节,如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疏于管理导致贷款逾期无法归还、对贷款去向隐瞒不报等等。
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指的是贷款诈骗的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以及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例如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携款出逃或是贷款用于犯罪活动等。
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关注和了解的法律知识。《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