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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能离开原居住地吗

缓刑期间能离开原居住地吗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5-02 15:25:22 已帮助15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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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能离开原居住地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之明文规定,犯罪者应在缓刑考验期限届满之前,遵循相关法规的要求,如若需暂时改变居住地址或者跨越市、县级行政区划,须报请相关监管机构予以审批通过。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四条则明确指出:
假释缓刑或受到管制处分以及其它依法享有政治权力受限之人员,变更居住地址时,必须按照户口登记机关的流程,先由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进行批复,然后方可办理迁出手续;
迁至目的地以后,应迅速向当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登记。《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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