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诈骗罪被视为一种严重、危害重大的侵害公民财产权益类犯罪行为,因此,国家对此进行严厉打击,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共秩序。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使用虚假姓名从他人处借取财物并拖延归还有可能被视为诈骗行为。
倘若在整个过程中,连姓名也是伪造,而且仍拒绝履行债务偿还义务,那么这类行为极有可能被判定为实施了恶意欺诈,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务的意图,进而构成诈骗犯罪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