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宅基地建筑施工之前,必须依法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应的申请。
具体而言,农村村民如有修建新居(无论是新建、是扩建、还是移建、甚至于拆建)之需求,均应该依照法律法规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若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占用农用地的情况,则需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
而对于涉及到交通、林地、水利等方面的用地,也需要分别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或者同意。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未经申请擅自进行的建设行为,都有可能导致所建成的建筑物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物,从而在面临拆迁时无法获得合理的补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
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