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必须承认并遵循对于侵犯权益之责的承担原则。
每一个具备法律地位的民事个体都享有应有的名誉权。
在这其中,任何形式的组织或个人都被严格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等不恰当的手段去侵犯其他人的名誉权。
关于名誉,它是对民事主体的道德品质、声誉、才能以及信用等方面的社会评价。
如果有行为人通过发表文学、艺术作品来以真实存在的人物或事件为描绘对象,并且这些作品中包含了侮辱、诽谤的内容,那么他们就可能会侵犯到他人的名誉权。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该行为人提出民事赔偿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