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故丈夫的遗产分配问题,我们需要首先明确遗产的具体范围。
这涉及到将被继承人的财产从其与妻子共有的财产以及家庭共同拥有的财产当中分离出来。
然后,对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其中一半的份额将会划归至已故丈夫的配偶。
而剩余的部分则将被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法律程序,由其他合法继承人继承。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非事先有特别约定,否则在遗产分割时,应首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份额划归至配偶名下,剩下的部分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如果遗产包含于家庭共有财产之内,那么在进行遗产分割时,必须先将其他人的财产予以分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