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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需要办理登记吗

地役权需要办理登记吗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等。
2024-04-29 12:20:03 已帮助29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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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需要办理登记吗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之明确规定,地役权的享有者可依照签订之合同条款,充分、合法地使用他人物品(即所谓的供役地)来提高自家不动产之效益。
在此过程中,自己的物品或资源则被视为须役地。
相应的,根据第三百七十四条之法令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即已确立。
如果业界有关诺方有需要注册登记,他们应遵照当地登记机关的相关程序进行地役权登记;
如果未经过此道手续,在面对善意的第三方时,有权倾向性保护第三方而牺牲对方的权益。
最后,第三百七十五条明言,供役地的所有者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自由运用其物品或资源,同时也不能对地役权人的合法权力造成任何阻碍或损害。《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七十五条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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