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并非如此。
首先被依法拘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随后,办案人员需要对上述请求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保符合相关的条件规定;
当经审核确认符合取保候审要求之后,便可以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检察院的检察长或是人民法院的院长报告情况,待相关领导作出批准后,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以及《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责令涉及人员提出保证人或是缴纳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