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能力鉴定中伤残程度为十级的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针对年龄未满50岁的劳动者,若曾遭受外伤且伤及脊椎导致关节炎并长时间伴有腰部疼痛者;
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症而未经手术治疗的患者;
手部与足部的皮肤移植面积超过或相当于30%的员工;
以及身体局部出现骨折,经治愈后无明显影响者均可认定为伤残等级为十级。《工伤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十级伤残
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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