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律层面上,拆迁房屋补偿款可视作遗产;
2.这笔金额系国家在出于公共利益考量,依法收回土地并实施拆除行为时,向该房产所有人支付的相应补偿,因此可视为具有所有者身份的当事人之合法财物,自然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和继承;
3.如果有当事人宣称享有所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所衍生的财产权利,则必须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是被继承人唯一且合法的法定继承人。
鉴于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以及导,对农村地区土地的征用呈现出不断加剧的趋势,对农村土地补偿标准的确立便显得尤为关键。
政府在征收农民赖以为生的土地后,有必要针对此项行为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
关于农民征地补偿标准究竟应该定为何种水平,由于农村土地类型繁多,故应依据土地性质的不同来区分其补偿标准。
另外,在征收土地过程中,若涉及到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环节,则须与相关部门进行详细磋商,并依据实情编制投资预算,将其纳入初步设计概算予以批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