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业务收费标准如下:
首先是关于代理刑事案件相关人员(包括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自诉人和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业务收费标准。
具体安排如下:
(一)此项业务分别按不同审理阶段进行收费。
其中,侦查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至15000元人民币;
审查起诉阶段亦同,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至15000元人民币;
而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略高,为每件4000元至45000元人民币。
(二)对于二审程序、死刑复核案件以及再审、上诉等案件,其律师服务费均依照一审阶段之收费标准收取。
(三)若被害人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提出诉讼请求,则按照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向律师支付相应费用。
(四)倘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牵连涉及数种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根据涉及的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其次,是关于代理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子女抚养费、赡养费,丧葬骨灰安放费以及扶养费仪葬费,请求发给抚恤金、经济救助金,以及请求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及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公共利益保护等大规模群体性诉讼案件的代理人,以及担任要求国家赔偿之外交案件代理人之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在此情况下,收费标准的依据将是审判阶段。
具体收费制度如下:
(一)按审判阶段计件收费。
即每件案件收取3000元至15000元人民币。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为:
10万元以内(包含10万元),收取标的额10%作为基本费用(起步价为人民币3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包含100万元),收费则为标的额的6%。
100万元至1000万元(包含1000万元),收费降低至4%。
当事务涉及金额超过1000万元时,收费比例减少至2%,并根据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距逐步累计计取费用。
(三)再审程序或申诉案件则将参照此前所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再次,计时收费标准设定在100-3000元/每小时的有效工作时间范围内。
此外,收费标准允许有下浮调整空间,以便适应案件实际需要。
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多个阶段的情况下,从第二阶段起可以酌情考虑递减收费。
在以下几类刑事案件中,如经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按照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进行收费谈判,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须依照原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一)在案件法律关系较复杂且被告人个案办案时间明显比其他案件要长的情形下。
(二)案件涉及到相当程度上的专业知识争端,对律师专业素养要求远超常规案件时。
(三)涉及较大规模的重大涉外案件或者对社会产生深远影响的案件。
计时收费案件不适用前述规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