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划拨土地并未受到使用年限上的约束。
所谓“划拨”,指的是用地单位通过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经过审批获得无偿或者部分补偿、安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尽管划拨土地并不受到使用期限的限制,然而一旦政府基于公共利益需求,便可依照法律程序予以回收,进而原土地权益也将因此终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