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期间四日假期以及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的问题,我们有必要进行深入探讨和解读。
如果相关公司或机构按照规定给予了员工加班费,那么这样的行为是完全符合法律规范的;
反之,如果没有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那无疑就违反了法律法规。
在这方面,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于在法定休息日期请求工作的员工,应支付高于其正常收入标准至少30%的薪酬作为补偿。
另外,若有企业恶意拖欠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所应获得的薪资报酬,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该企业全额支付欠付的工资及相应的补偿金,同时视情况还可能要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