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纠纷中引发的肢体冲突和斗殴事件,须依照参与方各自的行为过失程度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若率先采取行动者的行为过失较重,则其应承担更大的责任;
然而,如果对方首先实施了侮辱或诽谤等恶劣行为,那么责任分配便需另行考虑。
具体的责任分摊比例需要由法院根据诉讼案件的全部事实及证据进行深入细致的认证与裁定。
举例而言,倘若其中一方无缘由地攻击另一方,那么后者则可合法实施自卫权,且对前者造成的损害并不因此需承担法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