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上,不起诉并不等同于罪犯并未触犯任何法律规定。
实际上,不起诉乃是人民检察院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后,对于其自身管辖或者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的案件,在认定被告人行径确实构成了犯罪的前提下,但由于某些法定原因,例如无需判处刑罚或者应当免除刑罚等,从而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