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行人未按照规定行走人行道而遭遇车祸,其应负相应责任,但具体应承担的比例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形,由交通警察在责任认定书中做出明确划分。
若是由于机动车一方毫无过失所导致的事故,那么机动车一方应负责任上限为百分之十,超出部分均由行人自行负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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