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谋的共谋者,只限于在彼此共同的故意范围之内成立所谓的共同犯罪,其首要条件便是犯罪分子本身对于其他共谋者以及共谋情况完全不知情。
我们法律体系明确指出,共同犯罪这一概念,实质上是指两个或更多的人共同出于故意而进行的刑事犯罪行为。
在共同犯罪这一场合下,作为主犯者,应当为其参与或者所领导、组织的所有犯罪行为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从犯,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从宽处理、减轻处罚甚至于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五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