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女方即便选择离开家庭而不带走任何财产,也仍然需要承担对子女的支付抚养费用的责任。
离婚之后,如果孩子被其中一方向法院确定为直接监护和抚养的对象,那么,另一方则有义务向对方提供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
对于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一般的截止日期应是孩子年满18岁的那一天。
但是,如果孩子在年龄达到16岁却仍未满18岁时,同时又具备了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赚取主要生活来源,并且还能保持本地区一般居民生活水平的条件,那么,父母就可以考虑停付抚养费用。《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