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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教唆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比赛的如何定罪量刑

引诱、教唆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比赛的如何定罪量刑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4-27 10:45:11 已帮助10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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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教唆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比赛的如何定罪量刑
在我国规定中,诱惑、教唆或欺骗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与国内及国际范围内的重大体育赛事,或者是明确知晓运动员参与此类竞事时仍向他们提供兴奋剂,若情节严重者,都将被视为犯罪行为,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首先,对于触犯此类犯罪行为的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并且需同时剥夺其在行使期内的部分人身自由,并处以罚金之罚。
其次,对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与国内及国际重大体育赛事的行为,依据第一条所述原则进行更严厉的处罚。《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之一,引诱、教唆、欺骗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或者明知运动员参加上述竞赛而向其提供兴奋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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