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必须要本人亲自参与其中。
无论是选择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亦或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离婚问题,通常情况下均需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出席。
在协议离婚这一方式中,夫妇双方均需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共同签署书面离婚协议。
随后,双方需亲自前往户口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至于诉讼离婚,意欲结束婚姻关系的一方可携带结婚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户口簿以及诉讼状及其副本等资料,赴被告所在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若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存在差异,则需依照法定程序将案件提交至原告经常居住地所在法院处理。
在法院审理离婚诉讼案件时,法院首先会尝试调解双方争议,以期形成更为和睦的解决方案。
倘若经过积极协调后仍无法达成共识,则会依法判定两人是否达到离婚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