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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必须亲自去吗

办离婚必须亲自去吗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4-27 10:15:10 已帮助18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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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必须亲自去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必须要本人亲自参与其中。
无论是选择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亦或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离婚问题,通常情况下均需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出席。


协议离婚这一方式中,夫妇双方均需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共同签署书面离婚协议
随后,双方需亲自前往户口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至于诉讼离婚,意欲结束婚姻关系的一方可携带结婚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户口簿以及诉讼状及其副本等资料,赴被告所在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若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存在差异,则需依照法定程序将案件提交至原告经常居住地所在法院处理。


在法院审理离婚诉讼案件时,法院首先会尝试调解双方争议,以期形成更为和睦的解决方案。
倘若经过积极协调后仍无法达成共识,则会依法判定两人是否达到离婚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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