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拖欠子女抚养费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导致刑事犯罪的认定。
尽管这种行为无疑非法,然而其性质归类为普通民事纷争,并不足以构成刑事罪行,因而也无需承受刑事责罚。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若拖欠的抚养费用承受者为诉讼当事人,那么在法庭xtbd案件宣判后,即便赔偿义务方具备了执行判决的经济条件,仍然拒绝支付判决所规定的抚养费用,并且其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程度的话,此时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行为。
所谓情节严重具体表现为:
被执行人故意隐瞒、转移自身财产,故意破坏或者将财产无偿赠送他人,甚至进行明显不合理价格的低价出售财物,以至于使得判决和裁定无法顺利执行;
保证人或执行义务人故意隐瞒、转移、破坏或赠送已经向人民法院提供抵押担保的财产,从而导致判决和裁定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协助执行义务人在接到人民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却故意置之不理,甚至妨碍执行动作,使得判决和裁定无法得到执行;
被执行人、保证人、以及协助执行义务人和国家公务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国家公务人员的职权侵犯执行程序,使得判决和裁定无法得到执行;
以及其他存在执行能力却拒绝执行,并且情节非常严重的不同类型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