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离婚问题上,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原告诉讼所涉及到的最长审理周期可能会达到三个月或半年甚至是九个月不等。
若是采用简单易行的简易程序来处理此类案件,那么整个审理过程最多将耗时三个月;
但若选择适用一般程序,则需历经六个月或者更长的时间;
对于特别情况下必须予以延期审理的案例,其批准延长的时间也只能是六个月。
倘若引发了上诉案件,那么其上诉审理期限同样将为期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