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乃系死者在世期间所有之合法财赋及依据法典所许可之其他应有权益。
具体涉及范围如下:
1.死者逝世时遗留下的个人全部合法财物(即收入、房产、储蓄及生活日用物品);
2.各种类型的林木资源、牲畜牧养及其家禽;
3.法律赋予认可的各类生产工具设备;
4.各类文物古籍、历史档案、债权债务及依照法律规定所应另得的其它合法权益(例如知识产权—版权费、奖赏金等,乃至相关各项合法资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