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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

湖北省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
2024-04-26 12:20:12 已帮助17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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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
专业解析: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行为人若涉嫌敲诈勒索公私财产,则该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才能够被视为敲诈勒索罪,并且得以立案展开调查。
首先,行为人须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
其次,其需要通过威胁或要挟等手段,强行向被害人索取公私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对于敲诈勒索公私财产,且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多次敲诈勒索情况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
如果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会被判处罚金
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被判处罚金。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指出,敲诈勒索公私财产价值在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与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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