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父母所背负的债务应由他们自己名下的财产承担,而孩子并不对这些债务负责。
然而,若父母不幸离世,并且孩子继承了他们的遗产时,根据相关规定,子女应当以所继承到的遗产价值为限度,来偿还其父母生前应当缴纳的税费及债务。
换言之,假如孩子得到的遗产超出遗产本身的实际价值,尽管如此,孩子仍可选择积极主动地进行偿还,但这并非义务所在,假如将此称为自愿偿还则更合适。
此外,倘若孩子选择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那么此时孩子无须再为父母生前所应当缴纳的税费以及债务承担任何责任。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继承亲人遗留财富的同时,我们也要继承相关的债务,也就是说,当亲情显得更加珍贵的时候,孩子只能在财产的限度之内来偿还债务。
然而,孩子本身的合法资产并不会受到牵连,即便他们曾经接受过父亲过往贡献的礼物以致其货币价值不足以支持偿还债务,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仍无需被迫替代父亲来承担债务。
还有一点,法律明确规定对赌博产生的债务是不予认可的,也就是说,只要欠条上没有直接标注那笔债务就是因赌博而产生,那么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这张欠条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