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加班者应享受的不同的薪酬福利待遇:
对于被安排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其所获得的薪酬不得低于其月基本工资的150%。
而对于在周末或国家指定的节假日仍需继续工作的劳动者,如果未能得到相应数量的工作日休息补偿的话,所能享受到的薪资福利不应低于平时收入的200%。
最后,对于那些在这些特殊时期仍然必须坚持岗位的劳动者,他们的薪资福利不应低于以往平均月收入的300%。《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