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婚前,若一方单独购买的房屋在婚后在所有权证明上增加了配偶的名字,则该项不动产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必须面对并处理其分配事宜。
具体的分配方式将会由当事人双方自由协商决定;
2.当婚后一方使用其个人独立资金购入房产,该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
然而,当该房产的所有权证明上添加了配偶的名字后,它将成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3.婚后,夫妻二人以共同财产购买房产的,那么这个房产就是共同拥有的,在离婚时可以平均分割或者按照投资金额的比例来进行划分。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房子是由某一方或其父母购买的,但如果满足下列条件,如男女双方的父母在婚后以共同名义出资购买再赠与给这对夫妻的话,那么这就可以被看做是夫妻两人根据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别享有部分股权的共有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