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是在本地看守所内实施的一种暂时性刑罚。
刑事拘留,亦作先行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对那些已达到逮捕标准的现行犯罪者或疑似重大罪犯,基于法定义务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种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将其寄宿于看守所进行管制的强制措施。
在刑事拘留期内,除了经委托得到授权的律师能够前来会面外,他人不得随意探访,但是可以送去日常生活必需品以及生活费用。
直至该案件的判决结果得以生效,家属方可取得探望权。
在犯罪者被公安机关拘捕并收监至预审阶段之间有三个重要环节,即立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环节以及法院审判阶段。
在上述三个环节中,家属均无法探望嫌疑人,只能等待案件的最终判决并且生效之后再考虑探访事宜。
至于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在立案侦查阶段即可聘请律师作为他们的代理人。
被委托的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内可以依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代理申诉、控诉;
可申请改变已有的强制措施;
有权向侦查机构了解当事人牵连的犯罪事实与案件相关情况,并且可以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