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于提前30个自然日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辞呈,从而合法地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约。
而对于处在试用期阶段的劳动者而言,只需提前3个自然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终止其与之达成的劳动合同。
在完成上述决定之后,劳动者需按照公司人事部门的具体要求提交离职申请,寻求所在部门领导者的签字确认,并积极履行工作移交事项。
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劳动者有权获取到正式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文件以及涉及社保方面的手册和个人档案材料。《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