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关系专题 > 家教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家教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家教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4-25 09:15:27 已帮助158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家教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基于家庭教育进行的相关活动并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在此背景下,双方所构建的应属于雇佣关系范畴之内。
所谓劳动关系,即在实现劳动力的价值过程中,劳动者以有偿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供其人力资本,而用人单位则通过有效运用与管理劳动者所产生的工作成果,从而获取相应收益的社会经济互动关系。
反观雇佣关系,其基本含义在于雇主与被雇佣者之间通过订立书面协议,约定各自特定或者非固定期限内为对方提供劳务服务,并以此换取相应报酬的社会经济互动关系。
尽管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在诸多方面存在高度相似性,但二者亦各具特色,区别明显:
首先,两者在国家干预层面的力度有所区别;
其次,是否形成行政隶属关系方面也有所区别;
最后,在福利待遇方面,两个不同法律关系的规定也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