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盗掘古墓的犯罪行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详细规定了针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及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等不同对象的法律责任。
具体而言,如若犯下盗掘具有重要历史、艺术以及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或古墓葬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需缴纳罚金;
而对于情节较轻者,则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缴纳罚金。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相关犯罪行为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需缴纳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首先,如果盗掘的是已经被确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或古墓葬,那么便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
其次,如果是作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团伙的首脑人物,同样也会加重其法律责任;
再次,如若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也将会面临更重的惩戒;
最后,如果这种行为还伴随着对珍贵文物的盗窃或者造成珍贵文物的严重破坏,那么无疑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制裁。
当然,如果触犯的是盗掘受国家保护且具备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这项罪名的话,其法律后果也将与上述条款相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