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参与了价值高达30万元金额欺诈活动的团伙从犯,法律规定将在判处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本刑罚之上,进行适当的减轻或从轻刑事处罚措施。
谨记,价值30万元的诈骗行为,明显属于重大规模的金融犯罪,已经构成明确的诈骗罪标准。
在所有的共同犯罪案件中,那些承担的角色为次要或者辅助功能的人员,被视为从犯。
根据相关法规,对这些从犯应当采取从轻、减轻乃至完全免除刑事处罚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