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正在试用期间但却不幸被辞退的员工来说,如若用人单位属于非法解雇范畴,通常应当为劳动者提供一个月之期的额外薪资作为经济赔偿;
2.然若是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那么从原则上讲其正式工作期限尚未达到半年。
此时,即使用人单位作出解雇决定,所能获得的经济补偿也仅有半个月之数。
然而,若该项解雇决定被证明系非法解雇,劳动者将有权获得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因而应当获得薪酬一个月数额的赔偿款;
3.若是劳动者已经通过测试证明其无法胜任岗位要求或者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形,那么用人单位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针对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依据实际情形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造成解雇结果的各类原因而言,所认定的赔偿标准亦不尽相同。
具体的处理方式可基于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协议执行,若能够成功实现一致同意的解决方案,那么此方案必定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