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表达出不具有犯罪意图的意思,依法并不存在构成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可能,也无从谈论是否会面临刑事定罪与惩罚监禁。
2、然而,若是能通过其他显著证据证实行为人在主观上确实是明确知晓情况的,但是如若存在反向的证据,进一步证明行为人实际上并不知情或处于不知晓状态的话,便无法成立帮信罪这一客观事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