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网络欺骗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尽管原告方可以选择撤销起诉,然而这并不是任意决定的行为。
撤销起诉受到严格的法律程序和具体政策约束。
即使当事人之间采取了私下解决的方式,人民法院并不会因为此而自动撤回起诉。
值得注意的是,在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存在轻微情节且未被认定为犯罪的情况;
或者犯罪状况虽已构成,但其轻微程度及对社会的实际危害性较低,可以考虑不采取司法追责行动;
当然,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那么此类案件自然无法继续进行起诉和审判程序,因此可以考虑进行撤销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